为深入推进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宣传活动,提升群众对网络谣言的辨识能力,营造“不造谣、不传谣、不谣言”的良好社会氛围。近日,宜兴市公安局高塍派出所民警深入中建材(宜兴)新能源有限公司,开展“打击网络谣言”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通过发放宣传折页、剖析案例的方式向单位职工科普网络谣言的定义、特点、种类,如何辨别网络谣言、防范网络诈骗、防止个人信息泄露等知识,引导大家树立正确网络安全观念,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和不良信息,不轻信、不发布、不转发、不评论未经官方证实的网络信息,共建清朗网络空间。
一、什么是网络谣言?
网络谣言,指通过网络媒介传播的能够引起大众网民关注,给社会稳定、公共秩序、公众生活带来影响的未经证实的信息
二、如何识别网络谣言?
网络谣言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1、来源模糊,隐蔽性强
信息来源不明确,通常以若干图片或者视频片段的形式再配上特定的文字出现,图片和视频往往看不出明确的时间地点,造谣者借助这种模糊不清的信息断章取义地博取“吃瓜群众”的眼球。
2、传播迅速,影响力广
传播方式更加多样,借助互联网传播优势,突破时间和空间限制,裂变式极速传播,成本低、速度快、范围广,一张图片或者一个视频可能在极短时间内就能成为网络热点。
3、内容荒诞,蛊惑性大
标题往往涉及众多网民的生活,容易吸引眼球,危害性极大。等到真相公布时,许多网民已上当,甚至成为“传谣”帮凶。
三、造谣、传谣的法律后果
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事处罚
《刑法》及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定罪处罚。
利用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制造、传播谣言,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以煽动分裂国家罪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定罪处罚。
四、面对网络谣言我们应该怎么做
1.谣言止于智者
不听信只言片语,在未全面了解强开前,理性分析,绝不随意编辑、转发,保持理性,切忌盲目跟风,通过官方正规渠道了解信息,坚决不做造谣者和传谣者。
2.增强自我保护
知识储备越充足,辩证思维就越强。谎言在知识面前自然不攻自破。多读书、读好书、多积累,掌握基本的社会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3、自觉学法守法
无规矩不成方圆!人民享有表达自由的权利,但也应履行维护真相的义务。对法律心存敬畏,学习法律知识,培育守法好习惯,保护自己也是保护我们的家园。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对未经核实的信息不轻信、不造谣、不传谣,对故意编造、散布、传播谣言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